9月7日,商务部发布通知布告终止,对原产在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SBR实行的反推销办法。
2009年9月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2号通知布告,决议自2009年9月8日起,继续依照2003年第49号通知布告、2005年第81号通知布告、2006年第65号通知布告、第68号通知布告和2007年第86号通知布告,对原产在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行反推销办法,实行刻日为五年。 2014年3月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5号通知布告,公布上述反推销办法将2014年9月7日到期。在通知布告划定的时限内,丁苯橡胶国内财产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议不自动倡议期终复审查询拜访。鉴此,自2014年9月8日起,对原产在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合用的反推销办法终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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