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元】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5年第68号
【发布日期】2015-12-25
商务部通知布告2015年第68号 关在赞成日本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日本电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氯丁橡胶反推销税率的通知布告 2005年5月1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3号通知布告,决议对原产在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推销税。2011年5月9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1号通知布告,决议继续对原产在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实行反推销办法,实行刻日为5年。2013年7月26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5号通知布告,决议将原产在日本电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DENKIKAGAKUKOGYOKABUSHIKIKAISHA)的进口氯丁橡胶所合用的反推销税率调剂为20.8%。
2015年11月9日,日本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商务部提交申请。该公司称日本电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名称正式变动为日本电化股份有限公司(DenkaCompanyLimited),要求由改名后的公司继续日本电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氯丁橡胶反推销办法中的权力权利。日本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交了股东年夜会抉择、改名后的公司章程、停业执照、股东和董事名单等证实材料和相干公证和中国驻日本年夜使馆认证文件。
商务部就上述申请事宜通知了中国氯丁橡胶财产。在划定时候内,中国氯丁橡胶财产未提出贰言。
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现有证据材料注解,日本电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DENKIKAGAKUKOGYOKABUSHIKIKAISHA)将企业名称变动为日本电化股份有限公司(DenkaCompanyLimited)合适日底细关法令划定,公司改名前后关在被查询拜访产物的运营治理、出产装备、供给商关系、发卖渠道和客户根本等均未产生转变。
1、由日本电化股份有限公司(DenkaCompanyLimited)继续日本电气化学工业株式(DENKIKAGAKUKOGYOKABUSHIKIKAISHA)在氯丁橡胶反推销办法中所合用的20.8%反推销税税率和其他权力权利。
2、以日本电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DENKIKAGAKUKOGYOKABUSHIKIKAISHA)名称向中国出口的被查询拜访产物,合用氯丁橡胶反推销办法中"其改日本公司"所合用的43.9%反推销税税率。
本通知布告自2015年12月25日起履行。
(义务编纂:yoyo)